谢邀,人在马孔多,刚下火车

一日长于百年

warning:CP帕佩
ooc,短打


帕洛斯去警察局报案:我的戒指丢了。他在警察局的大楼里待了足有一个半小时,从一个窗口到另一个窗口,玻璃板后穿制服的女人换成穿制服的男人,最后又换成一个女人。他从最后一个女人的手里接过一本登记簿,很厚,海绿色的封皮,纸张发旧泛黄,边角卷起发毛,散发出一股橘子皮的味道,混着淡淡的香水味和皮革的味道。他翻开登记簿,翻了一页又一页,全是人名、电话、住址、遗失物的名称,用黑色、墨蓝色、亮蓝色、绿色、红色的笔写成。他翻到最后一页,在最后一行空白上写下自己的假名和对应的联系方式,遗失物品的一栏写上“戒指”两个字,住处空了下来。

他把登记簿合上送了回去,玻璃板后面的女人翻开看了看。帕洛斯盯着她的手指,联想到红色的香蕉。她涂了红色的指甲,腕骨突出一块,无名指没有戒指,她未婚。

于是他夸赞道:您的指甲很漂亮。女人抬头,浓而黑的睫毛弯了弯,她在朝他笑。帕洛斯眨眨眼睛,站起来想走,却被她叫住了:先生,住址也要写。

帕洛斯僵着脖子转过头,摊开手,他今天不打算多说话,希望她能从他脸上读出来他是个初来乍到的人,居无定所,并且看在他夸赞她的指甲的份儿上不要再拿出一本流动人口登记簿让他填。但那女人很较真,她指着登记簿最后一页最后一行的那个可怜的小小空白,红色的指甲看上去像一支烧得通红的铁剑。她坚持道:必须写,先生。

行吧。帕洛斯耸耸肩,重新坐回去,手指点着笔杆,努力回想自己在这个城市是否有认识的人。很遗憾,一个也没有。不过他倒是想起来路过圣母街时的一家书店,那家书店有意思得很,店主人似乎是要请过路人都看看这本书似的,专门在橱窗里摆出来,一天翻一页。帕洛斯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恰好翻到最后一章,他每天从那儿经过,都能看上两页内容。今天那本书翻到了末尾,最后一页上镶着一片小小的圆镜子。他走进书店,问店主人这本书叫什么名字。
店主人说:一日长于百年。
帕洛斯心底感叹,这个书名起得好啊!于是他又问,为什么把书摆在橱窗里?
店主人说:因为没人买。
帕洛斯推开书店的门,又转到橱窗前看了看。最后一页上写:
“这个人最终一无所有了,但他还不想死。”
帕洛斯把目光下移,小圆镜子里正倒映着他的脸。

帕洛斯决定了,住址就写这个书店的地址。他临走前瞄了一眼这个书店的地址,他记性很好,从来不忘事,很少丢东西。这枚戒指是他丢的唯一一个东西,一想到这个,他就有些难过,他从来没有想过要会丢掉它,连卖都没有想过。

这是一枚镶六月菊的镀银戒指,买的时候值十块钱。他和佩利从十七岁时就在一起,他们交换过吻、身体、眼泪和微笑,但是从来没有买过戒指。帕洛斯二十岁的那年冬天,佩利决定出海。帕洛斯没有反对,他知道佩利一定会走的,会在某一天心血来潮地选择他方,突然地离开,就像来的时候一样。帕洛斯早就知道会是这样,他把佩利从码头附近的街上捡回来的时候就知道,佩利一头乱糟糟的金发里混杂着海水的咸腥味,那时候帕洛斯就知道,佩利是从海上来的,终有一天也要回到海上去。佩利是被人从船上扔下来的,浑身的伤,船上的人大概是不打算救了。他把佩利带回自己的房间里,擦了擦佩利脸上的血,然后把伤口包扎好。帕洛斯包扎伤口的技术十分娴熟,因为他以前经常给自己包扎止血。
等到天黑的时候,佩利醒了,问他这是什么地方。帕洛斯坐在沙发上,伸手安抚他的头顶,一下一下,就像抚摸一只动物。
帕洛斯回答他:这是我家。
那个时候帕洛斯还是有住处的,还有个叫地址的玩意儿可以写。佩利懵懵懂懂地点点头,不情不愿地让帕洛斯梳他的头发。那时候佩利十六岁,但是体格健壮,身材高大,比帕洛斯高出一个头。帕洛斯给他换绷带,看着他肩膀上的伤口,突然一口咬上去。
佩利痛得几乎跳起来,叫道:你咬老子干什么?
帕洛斯跟没事儿似的,继续给他换绷带。佩利看他半天不回答,情绪越来越暴躁。这时候帕洛斯突然笑了一声,然后回答:好玩啊。
佩利决定走的那一天,帕洛斯坐在塌了一半的沙发上,还是老位置。佩利笨手笨脚地收拾东西,帕洛斯没有看他,他的目光流连在墙角的霉斑上,积灰的窗帘下枯死的盆栽上,茶几堆叠的盘子和快餐纸盒上,那些玩意儿堆得出奇的多,因为他俩对饥饿都很敏感。帕洛斯曾对佩利说,佩利的情绪只要用一顿饭就可以缓解。一顿饭就能解决接下来的几个小时的时间,就能让他情绪稳定,就能让他勃起,就能让他出门去找点别的生计。他和未来之间只隔着一顿饭。
佩利还在笨手笨脚地收拾东西,帕洛斯还是没有看他。一直等到佩利收拾完,手已经放在门把手上,帕洛斯才走过去,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问了也是白问,佩利对时间没有概念。他和未来之间只隔着一顿饭,但是午饭的时间点已经过了,离晚饭还有一段距离,佩利在两餐之间的漫长时光里茫然无措,好像漂浮在透明的时间里。他挠着头,挠了很久,不确定地说,三个月以后吧。
帕洛斯说好吧,然后扯着佩利的头发把脑袋拽下来,狠狠咬了一口他的嘴唇,咬出了血。

帕洛斯记性很好,他记下了佩利走时搭乘的船的名字,确定走的时候和回来的时候船上会是同一拨人,知道他们会把人送到某个地方做工,然后再送回来。后来,三个月后的一天,他去码头接佩利,凑巧路过广场旁边的一家首饰店。橱窗真是个神奇的玩意儿,首饰店的橱窗里摆满了手的模型,五指张开地伸向墙壁上挂着的小小灯泡,有黑色的手,白色的手,黄色的手,褐色的手,银色的手,粗大的手指,纤细的手指,修长的手指,上面都戴着戒指。帕洛斯买了一枚,放在兜里,然后去了码头。他到了码头以后却不见佩利,一直等到船上最后一个人从跳板上下来也没有等到佩利。最后他要求看名单,上面没有佩利的名字,写错的也没有,读音一样的也没有。于是帕洛斯把戒指戴到自己的无名指上,一个人走了回去,把房子卖给了别人。

帕洛斯放下笔,再一次把登记簿递了回去。玻璃板后面的女人看了看,然后把登记簿收起来。帕洛斯从柜台前站起身,女人说道:
这种很小的东西我们通常很难找回来。
帕洛斯说:我知道。
女人说:你可以到环卫局的失物招领处看一看,也许掉到水沟里了。您的戒指不贵重,应该不会有人拿走不还的。
帕洛斯朝她笑了笑。那是他惯常的笑容,专用于掩饰自己。他说:谢谢。

帕洛斯从警察局里出来的时候,天幕低垂,城市正在降温。他照原路返回,基本确定自己不会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他的戒指。他又路过了圣母街上的那家书店,那本被行人翻阅完的书已经从橱窗里撤下。他站在橱窗的玻璃前,玻璃擦得光可鉴人,正如一面镜子,他从中看到自己的脸。他还要继续找他的戒指,也许永远都找不回来了,也许还得再走一些地方才能找到。他还要去下一个城市,再下一个,再下一个。他现在一无所有了,但他还不打算死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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